自治区高院审理藤县一起水库权属纠纷案 副县长出庭应诉答辩
本报讯近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藤县和平镇龙塘村水滴组与和平镇人民政府争议冬瓜塘水库权属纠纷一案。庭审时,出庭应诉的不是代理律师,而是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建钢和法制机构负责人。
上诉人藤县和平镇人民政府不服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梧行初字第5号行政判决,提起上诉。在庭审中,肖建钢亲自答辩,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的同时,理性地辩论、诚恳地解释,使紧张的法庭气氛得到了有效缓解,上诉方的情绪也缓和了。
据了解,新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藤县领导已多次出庭应诉。 (卢翔锋 梁孔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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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柱伟,男,汉族,1962年7月生,广西藤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区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高级政工师。现任来宾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书记。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