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法院多项举措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审判质效 民事审判走上“快车道”
本报讯2016年以来,藤县法院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统领全院工作,针对民商事案件大幅增长的形势,力举多项措施,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审判质效,助力民事审判走上“快车道”,尽最大努力方便当事人,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院投入90余万元大力建设诉讼服务中心,完善立案综合管理系统,提高立案窗口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立案登记,立案材料齐全的当场立案,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充,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往返所花费的时间。自今年以来,该院民事案件当场立案1734件,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73件。另外,该院今年7月份成立文书送达组,配备充足的人员与车辆等,采取电话、电子邮箱、微信、上门送达等方式,并发挥村干部等诉讼联络员的作用,力争在立案后3日内将应诉材料送到被告手中,此举解决了办案法官“送达难”之忧,大大提高了法官的办案效率,同时也方便了当事人。
为了让简案快审快结,该院于今年7月份成立民事速裁庭,贯彻落实《藤县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速裁案件的实施细则》,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采取“调审一体化”“当庭调解或宣判”的审理模式,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速裁庭采取灵活的办案方式,可根据申请或自行决定在晚上或节假日开庭,并可到纠纷地、当事人住所等地点巡回开庭,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速裁案件要求自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比简易程序的审限少45日。
该院积极发挥金融巡回法庭的作用,规范制度,简化审理程序,规范立案环节,简化立案手续,对金融案件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今年以来,该院金融巡回法庭审结金融纠纷48件,其中调解29件,撤诉1件,调撤率63%,平均审限仅为11天。成立陶瓷园区巡回法庭,建立陶瓷企业案件和投资者涉诉案件“绿色通道”,开辟电话立案、上门立案、邮寄立案、网上预约立案等“快速通道”;对简单诉讼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步到庭、一审终审的办案模式,其他案件尽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及时有效维护陶企及员工利益。
该院为提升案件审理速度、缩短审理期限,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充分利用审判管理系统,对各法官承办的案件实行动态监控,将审限预警到个案,督办到个人、通报到部门,对即将到审限的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定时通报案件审限情况,督促各承办法官限期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未曾出现过超审限或长期未结的案件。 (祝裕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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