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守法敬法用法 ——关于农村法制文化建设的调查与建议
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改善,加强法制文化建设成了目前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
梧州市藤县天平镇新马村有39个村民小组1200多户5254人,村里有两所学校,一个文化广场,一个驻村律师。在对新马村村民调查中显示,新马村村民对于“法治藤县、平安藤县”的认识如下:61%的被访问农民表示“听说过,但是对法治藤县、平安藤县到底是怎么回事了解不深”,13%的受访者表示比较清楚法治藤县、平安藤县的概念,26%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没有听说过”。这些数据表明,我们对农村的法制宣传力度是不够的。在新马村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方式”的调查问卷中,发出150份调查问卷,回收150份。值得注意的是选择“通过展板、标语、横幅等宣传”比选择“相关部门下村宣传”的人数多,当问及这样选择的原因,有些村民的回答是“一些部门下村宣传流于形式化,宣传的方式还是依靠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式宣传灌输,得不到特别有用的知识”。这表明当前的一些法制宣传方式落后,不够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据了解,目前大部分农村没有法制教育宣传配套设施建设放在重要的位置,仍使用传统的板报、宣传栏,而且板报、宣传栏的内容长期无人管理、更新,农家书屋、文化长廊等硬件配套屈指可数。针对目前农村法制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解决。
健全农村法律援助服务
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地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针对农民法律素质不高,缺少法律信仰,我们可以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服务,让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在村委设立保护农民权益流程图和维护农民权益办事指南等,让农民朋友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哪项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去哪个部门寻求解决的方法,相关的部门在多少天内要给予回复,如果相关部门不作为,我们又可以怎样解决。同时,要依法加大违法惩治力度,相关部门不仅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还应该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必须依法加大惩治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只有给予农民朋友们帮助,相关部门规范办公,才能确立起农民们的法律信仰,让他们从内心里相信法律。只有农民朋友们建立起了这样的一种法律信仰,农村的法制文化建设离成功已经为期不远了。
加强农村法制文化队伍建设
针对农村法制文化建设队伍不强的现状,我们可以构建一支由专职律师、司法执法部门相关工作者、党校教师等人员组成的法制教育队伍,通过学习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有计划地为农民朋友们服务。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种坑农的犯罪活动。
政府应当加强法制宣传,实现全民普法,要坚持长期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定每年每个村要开展多少期法制宣传,要达到一个怎样的效果。为了避免法制宣传流于形式化,法制宣传的效果要由参加宣传活动的村民们打分,只有宣传工作良好者才能通过考核,不通过者,要重新进行宣传,直到村民们满意为止。
针对农村法制文化宣传缺乏针对性,在法制文化宣传时,要因材施教,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法制文化的宣传。
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活动
针对当前农村法制文化宣传力度不够、法制文化宣传方式落后,我们应该多下村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改变依靠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式进行宣传灌输。建议在农村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法制文化建设活动,如通过展板、标语、横幅、法治文化成果展、“以案说法”的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演讲、法制故事宣讲、法制文艺演出、法制电影巡映、电视、报刊、网络等形式不间断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运用全新的教学理念,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其中,营造学法、守法、敬法、用法的良好农村法制文化环境。只有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的工作方式,才能更有效地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实现人们理性认识自身权利好,并合理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利的法律教育作用。
完善农村法制教育配套设施
首先,政府要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农民法制育配套设施;其次,要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制长廊、法制文化广场、法制文化街等,逐步完善农村法制文化设施体系。比如说在天平镇新马村,可以利用现在已经建成的新马小广场进行法制文化的宣传,做一些接地气的展板,拉一些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横幅。鉴于大部分的群众会在圩日的时候去天平镇、大安镇等赶集,可以在相关的镇上候车点设立候车亭及法制文化长廊,方便村民们候车的同时可以进行法制宣传,村民们候车时看一些法制宣传也在情理之中。
(钟燕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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