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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防盗抢 自印公安车辆通行证被网友误认为“公车私用”,该男子因伪造“警方车辆通行证”被派出所警告教育

南国今报 2014-04-15 11:53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段钦中 通讯员谢杰明)近日,网上出现这么一个帖子,帖子大致内容是质疑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公车私用。该支队在网上发现此帖后,立即成立调查组排查,发现原来是一男子为夜晚行车防盗抢,便贴出“免死金牌”求平安。近日,这名男子因伪造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从2013年起已更名为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车辆通行证,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处罚。

4月8日晚,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的民警在“红豆社区”论坛发现一则帖子,发帖人称:4月5日上午10时许,他发现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的一辆黑色轿车停放在藤县某山村,质疑是公车私用于清明扫墓。文后附图为证:其中一张显示该车内挡风玻璃处摆放着一张《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车辆通行证》的牌子,另一张图片车牌号被遮住,只能看到“桂AR”。

很快,该帖子就被浏览了800多次,收到11条评论,大部分网民要求对该车进行彻查。网民“凤凰展翅”在互动评论中,回复称该车车号为“桂ARF5xx”。

看到此帖后,南宁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成立调查小组开展调查。首先,就是对单位所配属的公车全部排查,但并没有发现“桂ARF5xx”黑色小轿车,况且该支队的所有公车在清明节期间全部封存于单位停车场。调查小组又对民警及家属的私家车也查了一遍,还是没有“桂ARF5xx”的踪影。

之后,调查小组通过车管信息系统查询到,桂ARF5xx小轿车确实为一辆黑色轿车,车主为:南宁市某物业公司。4月10日上午,调查小组派出民警前往该物业公司进行调查。

调查得来的情况为:在该公司名下的一辆车号为桂ARF5xx号黑色小轿车在清明节期间,被员工何某借用回藤县老家扫墓。何某称,因担心夜晚车辆停放在村里被盗抢,于是便想出一招:自行制作打印了一张《南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车辆通行证》,放置于桂ARF5xx号黑色小轿车挡风玻璃后,用来震慑“坏人”。

鉴于何某的行为已经对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造成了影响,南宁市公安局腰塘派出所依法将何某口头传唤。后鉴于何某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公安机关依法对他进行了警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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