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车占用路边小车停车位 市交警部门:将对道路违停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查处

西江都市报 2021-05-14 06: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小华)近日,有市民向本报报料称,万秀区云盖路存在两轮车占用路边小车停车位的现象,导致小车司机需花更多时间去寻找更远的停车区域,希望相关部门可以监管这一行为。此外,记者走访发现,除云盖路外,梧州市多个路段都存在两轮车占用小车停车位的现象。

5月10日上午,记者在云盖路走访,发现即使人行道上还有两轮车的专属停车位,但路边的小车停车位内仍停放着几辆两轮车。记者在原地停留了十多分钟后发现,停在路边的两轮车司机把车开走了没多久,很快就有另外的两轮车停进去。在该路段的另一侧,没有划线的路边也停了较多的两轮车。负责这一带保洁工作的环卫工人告诉记者,停在小车停车位上的两轮车司机,大部分是来附近吃东西的,还有的是附近店铺经营者的车。“这个现象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主要是这一带吃东西的两轮车司机为了方便,直接把车停在了小车停放区域。”该路段的停车收费员杨先生说。

随后,记者在长洲区新闻路也发现了同样的现象。即使有足够的两轮车车位,司机也把车停在小车停车位上。市民黄女士说:“停在小车停车位的两轮车司机大部分是这附近的居民,因为两轮车停车位离家较远,就直接把车停在离自己家较近的小车停车位上。”

此外,记者在万秀区民主路路段、交通幼儿园对出的潘塘路路段,长洲区新兴二路京梧里路段等,均发现有两轮车占用小车停车位的现象。

5月11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该支队负责人表示,两轮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应当有序停放在规范设置的两轮车停车泊位内,不得随意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汽车停车泊位。根据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对道路违停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对违法停放车辆的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不在现场或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直至拖移车辆;对不服从管理,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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