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群众维权“最后一公里” 梧州市受理首个“承诺制”法律援助案件
本报讯1月18日下午,丘先生因妻子聂女士遭受交通事故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聂女士在交通事故中遭受重伤,万秀区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社区也为聂女士发放了肢体二级残疾证,指定丘先生为其监护人。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聂女士符合“承诺制”法律援助案件的条件,于是向丘先生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让其现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并当场办理法律援助手续。这是梧州市首个以“承诺制”办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
丘先生家庭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建议丘先生采取“承诺制”的方法申请法律援助,避免了丘先生因《经济状况证明》无法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做到申请法律援助“跑一个部门、跑一次部门”,真正打通了群众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据了解,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市法律援助中心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便民惠民的重要举措。通过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材料,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农村“五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等17类人群,只需作出承诺,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便可直接获得法律援助。(韦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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