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仍隐性存在 市内部分餐饮企业经营理念有悖于厉行节约倡议
本报讯(记者 冼振宇)近日,《梧州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实施意见》正式施行,明确餐饮行业应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适度点餐。然而,记者走访市内多家酒楼和餐厅了解到,一些餐饮企业的经营理念仍未及时转变,与厉行节约倡议相违背的“最低消费”现象仍隐性存在。
1月16日中午,家住恒祥花园小区的钟先生和5位亲友到龙山路粤北餐馆就餐,当他向服务员提出想在房间里就餐时,服务员口头告知,房间设有最低消费450元,但钟先生没有在餐牌或房间墙上看到关于“最低消费”的字样。最后,钟先生和亲友在大厅选了一个相对清静的位置就餐。
家住福兴花园小区的陈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和朋友到西堤路薇光咖啡店消费时遇到“最低消费”,包间最低消费是100元,尽管这个消费金额很容易达到,但设立这个消费门槛,还是会让消费者感觉有些不舒服。家住山海观小区的罗小姐在元旦期间到丽港华府大笑赢堂宴餐厅就餐时,也遇到服务员口头告知,进房间需最低消费600元,否则只能安排到卡座就餐。当时罗小姐和朋友一共12人,最后还是选择在房间就餐,消费金额超过600元。
记者先后到吉祥路烧鸭仔饭店、梅西生活广场花样宴荟餐厅、凯旋门西餐厅、无双土鸡城市农庄等餐饮店咨询订餐事宜,了解有否设立房间“最低消费”的要求,大多数餐饮店服务员明确告知,目前已不设“最低消费”,但如果前来就餐的人数较少,则建议在大厅圆桌或茶桌就座,房间留给就餐人数更多的客人。
不少受访市民向记者表示,从“最低消费”改为以人数多少来限制是否能使用餐厅的房间或包厢,如今在市内餐饮店较为常见,就餐人数多,消费金额自然多,经营者实则用另一种形式设置房间包厢消费门槛,“最低消费”相当于隐性存在,此举与当前倡导的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风尚不相符。受访市民希望商家转变经营理念,从“一餐多消费”转向“多次来消费”,用食品质量和餐饮服务吸引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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