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费可以医保报销啦
近日,自治区医保局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相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60号),明确将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帮助参保患者减轻住院医疗费用负担。一起来了解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吧。
一、为什么要明确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相关事项?
近年来,各地都逐步设置了医学检验实验室和病理诊断中心,向社会提供医学检验和病理诊断等服务。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很多定点医疗机构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外送检测,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的业务量剧增。为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降低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和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适时将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相关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二、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有什么资质要求吗?
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接受医疗机构服务委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该机构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次,其委托项目应经过省级及以上临床检验中心和病理质控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且室间质量评价成绩合格;最后,该机构应要正式运营满3个月及以上。
三、如何办理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服务呢?
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实行备案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确定委托服务项目后,应先向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备案。定点医疗机构委托服务项目如有调整,应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变更。如未向经办机构备案的委托服务项目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四、委托服务项目医疗费用具体按什么标准支付呢?
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的相关服务项目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医保基金按公立医疗机构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进行支付。举个例子,梧州市公立医疗机构现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临时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是75元/人/次,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该项目,所需费用纳入医保统筹支付范围,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
五、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负担将减轻多少呢?
政策出台前,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所需费用全部由患者承担。政策出台后,委托医学检测费纳入住院费用并按相关规定予以报销,病人按医保政策支付自付比例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基金统筹支付。
(梧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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