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 如何转移

梧州日报 2020-06-29 06:46 大字

问题:我是梧州人,目前在南宁工作,公司为我缴纳的是广西区直的社保,我即将辞职回梧州,可能一年半载不工作,但我有打算自费继续购买社保。请问,我是否需要把社保转移回梧州社保局缴纳?如果继续在区直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会有哪些影响吗?转移的话需要何种手续可否网上办理?

答复: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桂社保函〔2019〕37号第二点(三)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两年、自治区内在两个及以上社保机构有参保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在自治区流动就业的,其区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暂不办理。即男58≥岁、女≥48岁才可以申请区内转移业务。

二、参保人离职后,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相关规定自主选择社保机构继续进行参保缴费。

三、如果需要办理转移业务,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rswb.gx12333.net)个人服务申请“个人服务——转移接续业务——省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办理或到市社保中心三楼申报受理科办理申请业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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