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暂缓缴存 梧州市多举措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助力复工复产

梧州日报 2020-05-12 06:3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李欣鞠 通讯员 雷思宇)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梧州市实施多项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实施新开工建设项目缓存政策。2020年3月18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部门先对工资保证金应缴金额进行核定,缴存企业在7月1日后再以三方监管或银行保函形式进行缴存。

实施已缴保证金返还政策。2020年3月18日至梧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之日内,已经缴存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可依据当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部门的通知办理返还手续。该政策充分尊重企业的选择权,若缴存企业不愿意办理解除监管相关手续的,向当地人社部门说明情况后也可以继续在此期间实行监管。

实施减半免缴存政策。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连续两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按原金额的50%缴存;连续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或被评为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企业的,可免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切实减轻工资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资金压力。

开通解除保证金绿色通道。已竣工或完成的工程项目,缴存企业提出返还申请后,有关部门将尽快按规定办理返还手续,把工资保证金和利息及时返还缴存企业。人社部门通过实施多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利好政策,协助企业盘活资金,助力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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