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禁燃禁放”成为文明习惯

梧州日报 2020-01-21 16:23 大字

钟斌明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减少梧州城区环境污染,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近日,梧州市召开贯彻落实《梧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工作推进会,深入推进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管控工作。

逢年过节、喜庆活动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传统习俗,但随之而来的是恼人噪声、满街垃圾、漫天污染,甚至“血的教训”,可谓负能量“一箩筐”。随着人们安全环保意识的增强,反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社会共识在不断积累。2019年以来,梧州市加大力度做好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从梧州市城区部分区域的试点效果来看,成效明显,群众是鼎力支持的。因此,《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梧州城区进一步扩大“禁放令”范围,可以说是顺时应势。

功夫在平时,习惯成自然,法规成常规,《梧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要得到全面推广落实,任重而道远。这个过程需要相关部门的辛苦付出,需要警方的严厉打击,需要大众树立绿色环保观念,更需要我们每个市民的自觉遵守和大力支持。

努力形成《条例》宣传与公众认同支持的工作格局。大力宣传政府实施《条例》的决心,及时宣传执法处理结果,曝光违法行为,宣传守法和违法的利与弊,争取公众支持。宣传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好处,消除公众抵触情绪。用生动事例和数字向公众告知危害事实,与公众算生命财产安全账、经济账、环境污染账,让公众逐渐明白,政府实施《条例》不是为了与大家玩猫与鼠的游戏,而是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实施禁放,利国、利民、利社会。

建立公众自觉主动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社会参与机制。要建立公众参与讨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平台,让公众参加探讨传统文化、民风民俗与新风新俗、现代文明的利弊得失;把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社区,做到政府部门、派出所、街道、社区服务组织和热心公众密切合作,形成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合力。要在源头上鼓励公众参与治理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买卖烟花爆竹;建立奖励举报机制,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禁放法规的同时,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各类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形成公众自觉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

当然,再好的政策规定,也总有人会以身试法,甚至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于此而言,我们一方面还要走好群众路线,既要通过群防群治、因人施教来防患于未“燃”,也应对明知故犯者动真碰硬;另一方面要走好市场路线,对违规销售烟花爆竹行为“露头就打”,在常态监管上形成合力、在严打严惩上重拳给力,始终保持“老鼠过街、人人敢打”的强大声势,才能让燃放烟花爆竹跟文明卫生城市说“拜拜”。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并通过市场的参与、社会的力量,让节庆文化、年俗文化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提升,让每个人在传统文化的熏陶中得以陶冶情操、提升素养。

概而言之,要全面执行《条例》,根在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要让思想上“知道”变成行动上“做到”,既靠持之以恒的正面引导,更需久久为功的强力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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