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利非法贩卖死猪肉 三名被告人被判刑并处罚金

西江都市报 2020-01-20 06:51 大字

本报讯 2019年,国内部分城市发现“非洲猪瘟”。为防控“非洲猪瘟”,按照管理要求,如若发现病死猪必须马上对其扑杀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可梧州市的陈某、郭某佳、黄某涛却对相关要求置若罔闻,不仅对死因不明的死猪进行屠宰,还企图向市场销售死猪肉。近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陈某、郭某佳、黄某涛三人有期徒刑八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合伙处理病死猪

陈某和黄某涛以杀猪、卖猪肉谋生,而郭某佳则是村上的生猪养殖户。2017年,黄某涛、陈某到郭某佳处收购生猪。陈某告诉郭某佳,以后如果有死猪和淘汰的母猪都可以联系他,他有渠道可以进行处理。前期,由于郭某佳的养猪场鲜少出现死猪现象,也没有淘汰的母猪,因此,他和陈某的交往并不密切。

2019年5月初,郭某佳数次接到陈某打来的电话,通话中,陈某不断向郭某佳询问是否知道有病猪出售的信息。5月19日傍晚,郭某佳被母亲告知自家养猪场中有三头猪患病死亡,必须马上进行处理。郭某佳想到了陈某曾在电话中说过的话,晚饭过后,便与黄某涛取得联系,让其帮忙将三头死猪运到指定地点交给陈某。

当天22时许,黄某涛按照陈某的要求,将载着死猪的三轮车开到江边。此时,陈某正在江边码头,准备对另外两头死猪进行宰杀。

黄某涛与陈某接头后,两人合力将车上的死猪卸载到码头处,卸载完毕后,陈某就开始对地上的死猪进行处理。随后,又来了一名男子协助陈某屠宰。所有的死猪都处理完毕之后,黄某涛配合陈某将分割好的死猪肉用塑料袋分袋打包,然后放上陈某的黑色小轿车后尾箱。

在装车过程中,他们的行为被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工作人员当场扣押了猪肉355.5公斤,以及作案工具一批。经梧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扣押的猪肉检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原。

三名被告当庭认罪认罚

在法庭上,被告人陈某、郭某佳、黄某涛三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郭某佳、黄某涛加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死因不明猪产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三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陈某系起积极作用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郭某佳、黄某涛明知是死因不明的猪仍提供给陈某屠宰加工,系起辅助作用的从犯,依法从轻处罚。三名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签字具结,可从轻处罚。据此,长洲区人民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宣判后,三名被告人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岑秋霞)

新闻推荐

三龙水厂新取水点正式投用

本报讯(记者纪荣兰通讯员王嘉慧)1月19日,梧州市三龙新取水点正式投入使用庆典仪式在三龙水厂内举行。三龙水厂新取水点正式...

梧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梧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