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群众安全“防火墙” 梧州警方成功捣毁一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

梧州日报 2019-10-30 06:44 大字

本报讯今年以来,梧州市公安局长洲分局以平安建设为主线,联合安监等部门不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零售摊点或储存点,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近日,长洲警方在长洲区两广市场附近某杂货店捣毁一个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抓获违法嫌疑人1人,查扣各种烟花爆竹320箱,有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0月初,新兴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摸排发现,位于长洲区新兴二路两广市场附近某杂货店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嫌疑。该杂货店的营业执照中明确规定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但时常有人进去购买烟花爆竹。民警根据经验判断,此处可能存在一个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窝点。

为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0月9日下午,新兴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该杂货店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在隔间内储存有部分未销售的烟花爆竹。经询问店主王某英(女,本市人),也无法出示相关合法手续。随后民警对其位于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二路某单位宿舍附近的仓库进行检查,发现里面储存有大量还未销售的烟花爆竹。仓库内杂物凌乱,消防设施不全,且周边都是居民区,若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好,将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经现场清点,一共存放了特红排炮、三星满地红、闪光雷等烟花爆竹320箱。随后民警将相关物品进行扣押,并将店主王某英传唤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王某英对其通过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获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王某英也成为今年以来在长洲辖区内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爆炸性物品而被拘留的第5名嫌疑人。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烟花爆竹是一种危险物品,不是普通商品,要想经营烟花爆竹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烟花爆竹储存点必须通过安全审核合格后,方可定点、定摊或定柜销售,未经许可任何私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同时,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不要购买、燃放非法烟花爆竹,并积极向安监、公安等部门举报违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社会环境。

(曾亮霍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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