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拆除违建行动进行到底
■梁正
9月18日,万秀区龙湖镇人民政府、万秀区建设局、万秀区城市管理监督局等部门单位约200名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依法对龙湖镇高旺村文达饭店旁鱼塘边11间违建房屋进行强制拆除。
违建房屋行为为何屡禁不绝,笔者认为,皆因当事者缺乏法律意识,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或暗地里“抢建”,或打擦边球,或对监管人员的提醒、告诫于不顾,试图生米煮成熟饭。这些侥幸心理,都会导致违建现象屡禁不绝。
如今在梧州城乡的一些角落,个别人见缝造房、见地乱建,不仅破坏了城市规划的整体性,影响城市形象,而且留下诸多安全隐患。更加不容忽视的是,这些违建房屋从本质上说,还是典型的“少数人得利,多数人遭殃”,如果任由这种行为发展下去,就是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一旦形成“破窗效应”,必将导致违建房屋四处蔓延,城市的规划发展便无从谈起。
用通俗的话来说,公共利益就是老百姓挂在嘴边的“大家伙的事儿”。曾经,很多街道宣传板上都有八个字——“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八个字虽简短却辩证地揭示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当每个人都为公共利益着想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受益者;当每个人都想着侵占公共利益的时候,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精明的人是精细考虑自己利益的人,智慧的人是精细考虑他人利益的人。我们的社会并不缺乏精明的人,但缺少的是智慧的人。我们每个人即便没有“胸怀天下”的气度,但也要实实在在多为他人着想,多为公共利益着想,多为我们共同的家园着想。
违建不是一家一户、一朝一夕的事。规划部门从源头杜绝违建空间存在,物业公司发现违建苗头及时上报,执法部门依照法律严格执法,各街道社区广泛宣传……只有探索更多的办法,未来,我们的城市才不会被违建包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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