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 交警部门整治摩托车违规载人行为

梧州日报 2019-09-28 06:2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韵 通讯员 石桂晖 李强)连日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开展摩托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万秀大队、机动大队分别在摩托车出行比较集中的梧州五中路口、西江三路梧州大酒店路口、福兴路口、潘塘公园路口设立卡点,严查两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在梧州五中对出路段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摩托车搭乘了三个成年人,且该车驾驶员放脚处放满了东西,车流中不时有泥头车驶过,十分危险。民警立马上前拦截,现场对该车驾驶人和乘客进行劝导教育,责令超员的乘客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并依法对驾驶员处以150元罚款。当天上午,万秀交警大队、机动大队共查处42起两轮车超员(含其他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违法行为。

市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摩托车后座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的,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的,均按罚款100元处理;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3人及以上)的,将处以150元罚款。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1人,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将处以50元罚款。

据了解,梧州市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努力遏制摩托车违规载人上路等行为的反弹势头,为国庆假期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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