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被群众举报 长洲公安分局连夜排查嫌疑人

西江都市报 2019-02-13 15:06 大字

本报讯2月12日晚,长洲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称,在新兴派出所辖区内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此区域属于禁燃区域。接报后,长洲公安分局迅速指派辖区派出所警员赶赴现场排查,发现燃放鞭炮人员已离开。截至记者13日0时30分发稿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嫌疑人仍未找到。

长洲公安分局方面表示,将继续组织辖区治安支队、派出所警力进行排查,一旦找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嫌疑人,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受到治安处罚;因违规燃放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今年是《梧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方案》实施的第一年,也是落实《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规定范围内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第二年。早在今年春节前夕,市公安、安监、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持续对市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清查,并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过节,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得到极大改善。但近段时间出现反弹现象,有极个别市民抱有侥幸心理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根据上述《方案》和《通告》,梧州市严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为:万秀区东至云龙桥与紫竹大桥连线,西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南至火山路和高旺路,北至舜帝大道(外环路);长洲区东至日化路、龙山路向北延至舜帝大道(外环路),西至玫瑰湖公园西侧(三龙东一路)延至竹湾路以西500米连线及机场路,南至浔江外江南岸,北至龙腾路与舜帝大道连线(外环路);龙圩区东至苍海湖西岸延至浔江外江南岸,西至梧州南站对出,南至高铁沿线,北至浔江外江南岸。

元宵节临近,广大市民要遵守相关规定,切勿存在侥幸心理、以身试法。警方一经发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理。

(曾韵 谢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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