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要认途径 用药注意反应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春用药消费提示

西江都市报 2019-01-21 15:07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陈素雅) 随着春节临近,一些药企通过虚假宣传将保健品伪装成药品的事件时有发生。日前,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春安全用药消费提示,建议市民从正规途径购买、使用处方药,并认准药品包装上的“国药准字”四个字。

正当途径购买处方药

安全用药消费提示指出,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一般消费者或者药师都不具备判断病情和处方用药的能力与权力。即使常见小病,或长期使用的药品,往往也需要根据病情由医生决定是否维持或调整原有用药。

目前,部分市民有在网上购药的习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的网站开办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获得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服务范围: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并在网站的显著位置标示出《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的编号。除此之外,网站只能向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并具备网上查询、网上咨询(执业药师网上实时咨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交易功能。不符合以上特征的,均可能为一些非法销售药品的网站。

用药认准“国药准字”

日常生活中,一些市民到药店买药时,也遇到过药店店员主动推荐用药的情况,但其实这些推荐的“药”,并非都是药品。

对此,安全用药消费提示指出,广大市民在购买药品时一定要认清药品包装上的“国药准字”这四个字,外包装上标识有“国药准字”的才是获得国家批准的正规的药品。同时,市民还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对药品及生产企业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老年人在买药、用药时,也应当告知家人,看清说明书,不要迷信小广告上介绍的所谓新药和“特效药”,注意用药方法和禁忌,不能想当然地随意加减剂量。

此外,监管人员提醒市民,驾驶员服用感冒药、抗生素药、止咳药、降压药等类型药品后,可能会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驾车出行会存在风险,应避免“药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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