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网络问政 开发商是否已申办 商品房预售证?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本人于2017年年底购买了新兴二路大正·峰景园9号楼一套房,当时售楼小姐说9号楼可以建到26层,本人交了2成首付给开发商,预定了20楼以上的其中一个单位,开发商告知会在2018年9月底交付使用,9月致电开发商咨询,又说要推迟到2018年12月交房,但至今也没收到通知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得通知,在“梧州市房源信息网”查信息,也只能查询到9号楼1-19层的预售信息,致电开发商咨询,告知具体情况需等机场限高取消才可以拿到预售证。请问开发商是否已申办商品房预售证了?
行政审批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大正·峰景园C区9#楼(一期)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为框架19层,应梧州市大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市房产局于2017年4月核发了C区9#楼(一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17年10月商品房预售审批权由市房产局划转我局后,我局至今未收到该公司有关商品房预售的申请,如需申办预售证,在资料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我局承诺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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