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问政 梧州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偏高、收费服务滞后

梧州日报 2019-01-21 09:07 大字

问题:梧州老旧小区较多,停车位不足已是事实,通过收费来化解当前矛盾在所难免。但是按照梧州目前消费水平,价格应参照相应城市体量的,多做调查让民众满意的价格水平,另外建议试行期间,服务水平急需提高,多进行政策解释,尽量减少民众怨言。

答复:一、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梧州市出台了《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鼓励专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立体车库、共享车位的建设,多举措增加停车位数量。近日,市住建委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在《梧州日报》发布有关“梧州市道路停车泊位管理范围方案”的公示,全市四个片区增设道路停车泊位数合计7346个。

二、梧州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是2016年制定的,制定时已参考了周边城市的收费标准,在广西区内属于中等水平,基本符合梧州市实际情况。

1.收费标准方面。以一类区域为例,梧州市收费计时基数为每小时,停放1小时的收费标准为2元/车,南宁市桂林市收费计时基数为15分钟,每个计时基数收费标准为1.5元,停放1小时的收费标准为6元/车,柳州市防城港市等市采用每小时作为计费基数,道路停车第1小时标准分别为2元和3元。

2.免费时段方面。梧州市免费停放时间为20分钟,桂林市为30分钟,南宁市为15分钟,防城港市不设立免停时间。

3.最高限价方面。以一类区域为例,梧州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小型汽车收费时段为8:00-22:00,每车次每天最高限价30元;南宁市未设定最高限价,收费时段为7:30-21:00(周末收费时段9:00-21:00),每车次每天最高收费102元;柳州市7:00-19:00每车次最高收费12元,19:00-次日7:00每车次最高收费14元,全天停放合计每车次最高26元;桂林市收费时段为8:00-22:00,每车次每高限价60元。

三、梧州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制定时充分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并未违反定价程序。市物价局在制定梧州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时,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严格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或者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听取社会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梧州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启动于2015年,而后分别于2016年2月、3月通过政府网站、报刊报道、电视电台等方式公布了关于梧州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第一、第二号公告,于2016年4月28日举行梧州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行业专家组成听证人员,经过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才形成了《梧州市城市道路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

我们将根据你提出的意见,加强对管理员的监督和培训,提升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队伍的规范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及拓展智慧停车管理业务。

感谢你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国资委网络发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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