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二”注意避开这些“坑”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留网购相关信息凭证
本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 陆宏敏)近日,各大电商正在积极备战“双十二”并推出各种优惠活动提前预热。结合今年“双十一”期间接获的群众消费投诉情况,梧州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下单前应咨询了解商品的优惠条件,保留相关促销信息及购物信息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享受“双十一”购物狂欢的同时,一些市民也遇上了烦心事。今年“双十一”期间,家住亨利玫瑰园的黄女士看到一家网店推出优惠活动“单笔订单满129元送小电锅一个”,随后下单了数个产品。下单后的几个小时,网店客服人员联系上黄女士,称其消费的订单未满129元,不能赠送礼品。“客服人员跟我解释,是不使用红包、优惠券、购物津贴的前提下,单笔订单消费满129元。”黄女士说,她使用了优惠券,因此订单未满129元,本打算再加购商品凑单,可网店客服表示补单消费额不计算入内。黄女士对商家优惠活动设置层层“门槛”的做法十分不满,最终选择退单。
无独有偶,家住西环路的肖小姐遇到的消费小纠纷竟是商家操作失误“求”消费者退款。肖小姐告诉记者,自己在“双十一”期间在网上为父亲买了4件男装,共计510元。没多久,网店客服人员联系肖小姐,称该店因为系统问题,部分优惠券被大量传播,导致网店或将面临40万元的亏损,希望肖小姐申请退款。“店家自身对优惠活动可能产生的后果预判不足,为什么要消费者承担过错?”在肖小姐的坚持下,数天后网店才按照肖小姐下单的价格为其发货。
据统计,截至12月6日,今年梧州市工商部门接到的关于“双十一”的消费投诉共4件。由于网购的店家不在梧州市,梧州本地的工商部门也难以处理,此类纠纷多数都是由消费者联系网店客服人员或者网络购物平台进行调解。
就此,市工商部门提醒,“双十一”“双十二”网购购物节订单量大,市民在网购时应该提前和商家沟通,了解清楚优惠活动的条件、要求,并保留相关对话截图。同时,很多商家会设置网购购物节的退换货时间,消费者收到货后,应该立刻检查货物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网店客服人员进行退换货,以免错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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