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好乡村故事·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征文、摄影创作比赛作品征集启事

梧州日报 2018-09-19 09:24 大字

为讴歌和赞美梧州市开展“美丽梧州”建设活动以来的成就,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家乡的热情,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力建设美丽乡村,奋力开创梧州的新时代。梧州市美丽乡村办、梧州日报社拟在全市举办“讲好乡村故事·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征文、摄影作品的比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讲好乡村故事·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全面展示开展“美丽梧州”建设活动以来城乡环境发生的重大变化。征文作品内容重点反映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展示梧州各地人民为建设美丽乡村表现出的奉献精神和识大局、顾大体的真实故事,讴歌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摄影作品内容围绕“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等方面多维度、多视角展示家乡秀美的风光和淳朴的风情,描绘乡村振兴的美丽画卷。

二、征集对象

梧州籍及在梧州工作、生活、学习的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2018年9月19日至11月15日。

四、奖项设置

“讲好乡村故事·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征文、摄影比赛各设特等奖1名,奖金1000元/名;一等奖共3名,奖金800元/名;二等奖共5名,奖金500元/名;三等奖共10名,奖金300元/名。各奖项颁发证书。

五、参赛作品要求

(一)征文作品

1.题目自拟,通讯、特写、报告文学等题材均可。以纪实叙事为主,必须是原创作品,字数在3000字左右。

2.内容主题突出、真实生动、立意新颖、有感染力,通过讲故事树立人物形象,深挖乡土风情,反映乡村变化,建设和谐幸福的乡村。

3.稿件格式要求:统一设置为A4纸,标题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GBK,正文部分使用三号仿宋-GB2312,文末签署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

(二)摄影作品

1.摄影作品须保持真实性和原创性,如发生任何有关版权、著作权、肖像权之类的纠纷,由参赛者个人承担。所有参赛作品需提供原图进行审核。如无法提供原图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2.摄影作品拍摄时间限于2017年1月至今,地点为梧州全市范围内。参赛作品需填写完整的信息记录表,包含拍摄时间、地点、作品简介、作者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已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与评比。

3.每名作者限投5幅(组),参赛摄影作品风格不限,单幅、多幅、彩色、黑白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作品不得使用软件进行后期加工处理,保留影像的本来色彩,还原真实人事物。

(三)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出版文集、制作画册、宣传推介、公益事业等),不另付稿酬。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

六、评选方法

作品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赛的作品进行评选,根据评委会意见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七、投稿方式

请将参赛作品(专题征文文章为word版本,摄影作品为不小于3MB的jpg格式并打包压缩)发送至市美丽乡村办邮箱:mlwzxcb@163.com,联系人:王玉萍,电话:0774-6028216,传真:6028300。

八、成果运用

梧州市美丽乡村办对入选作品拥有著作权、出版权、网络传媒权,凡被入选的人均视为确认同意该条款。活动结束后,拟出版《“讲好乡村故事·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征文精选》《醉美梧州摄影画册》,在今年年底转入下一阶段“美丽广西·幸福乡村”前夕出版发行,对“美丽梧州”建设活动所取得的成绩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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