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民政局关于催促社会组织 参加2017年度检查的公告

梧州日报 2018-06-14 11:57 大字

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基本义务。2018年3月,我局印发了《梧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本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梧民函[2018]56号),要求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在6月30日前办理年检的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将视为不参加年检。全区社会组织年检网上预审系统将于2018年7月1日关闭,系统关闭后不能登陆填报年检报告书。请尚未参加年检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尽快登录网上预审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对逾期不参加或拒不参加2017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列入“2018年梧州市全市性社会组织黑名单(活动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布。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我局将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年检相关事宜可在市民政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uzhou.gxmzt.gov.cn/web/wzsmz,也可直接向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咨询,地址:梧州市枣冲路50号,联系电话:3986368、5828018。

梧州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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