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城市文明形象“代言人”
本报讯 (记者 欧蕾蕾)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文明形象,个个都是梧州名片”的良好氛围,日前,梧州市开展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活动,将在全市评选表扬100名梧州市文明市民标兵。5月17日,记者从梧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了解到,评选活动的人选推荐工作已经展开,即日起至6月19日,可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推荐文明市民标兵人选。
据悉,在梧州市辖区内生活、工作或学习三年以上(截至2018年6月30日前)、年龄在18岁以上的守法居民,均可作为梧州市文明市民标兵推荐人选。梧州市文明市民标兵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崇德守礼,认真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符合崇德修身、爱岗敬业、倡导新风、热爱公益、诚信友善等条件,获得群众普遍认同,有较好社会影响。
文明市民标兵人选推荐主要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三种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由基层单位(含市直各单位,中直、区直驻梧各单位)向单位办公所在的县(市、区)文明委推荐本单位人选;群众推荐由市民和干部群众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县(市、区)文明委推荐人选;个人自荐由市民和干部群众向本人所在的县(市、区)文明委自荐,推荐人选应于6月19日前,将《2018年梧州市文明市民标兵推荐表》和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一式二份,电子版及一寸免冠彩照电子版报送到各县(市、区)文明办,《推荐表》和联系方式详情,可于梧州零距离网相关活动公告栏内查看或下载。县(市、区)文明委将对本辖区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人选进行审核初评。
在评定阶段,将通过网络投票方式,由群众投票选出110名文明市民标兵候选人,再经评选评审委员会进行遴选,投票评选出100名文明市民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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