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网约车服务细则出台

西江都市报 2018-04-27 15:0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邓发浩通讯员孙静怡)日前,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梧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包含市辖县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活动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制定服务管理规定。

根据《细则》,拟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网络服务平台数据需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控平台,在本市有与注册车辆数和驾驶员人数相适应的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同时,还要求有完善的企业管理机构,设有线上平台调度管理、线下运营(含投诉处理、失物查找)、安全、人力资源培训等服务管理部门,并有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梧州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提前公示作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司乘端价格一致且公开透明,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提供本市出租汽车发票。

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应通过安装车载终端等手段,对车辆运行和服务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控,确保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服务车辆与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一致。建立订单管理制度,制定派单规则,对预约成功率高、服务质量好的驾驶员,在订单分发时予以优先考虑。

拟在本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需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行驶证,车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应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内部明显位置张贴或放置网约车专用标识。车辆需使用具备预约调度信息接收、计价、导航、与乘客“一键通话”等功能的固定的车载终端。拟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驾驶员,需要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且符合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等条件。

新闻推荐

在押嫌犯参与审查逮捕案件 龙圩区检察院办理广西首起诉讼式审查案件

本报讯(记者曾韵通讯员刘中华蓝小芸)近日,龙圩区检察院在市看守所诉讼式审查工作室对犯罪嫌疑人陆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进行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这是广西检察机关在看守所内建立诉讼式审查室...

梧州新闻,家乡的大事、小事、新鲜事。在每一个深夜,家乡挂心上,用故乡情为你取暖,陪你入睡。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