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贪方便竟将车开上绿化带
本报讯 (记者 谢韵 通讯员 林致伶) 日前,梧州市一名司机贪图方便,驾驶机动车从绿化带穿过,造成4.8平方米的绿化带受损。对此,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赔偿绿化修复费用。
4月10日,梧州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市容环境巡查中发现,蓝天港湾小区正门对出的绿化带遭到人为损毁。被损毁的绿化带裸露黄土,绿化带里一株株鹅掌柴东倒西歪。经现场勘查,绿化损坏面积为4.8平方米。
随后,梧州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就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并通过角嘴派出所查看“天网”监控系统后提供的线索,锁定了涉案车辆。据执法人员介绍,在监控视频中,涉案车辆在行驶至蓝天港湾正门对出的绿化带时,直接从绿化带上碾压而过,到达蓝天港湾正门旁一家商铺门前。根据相关调查,确认该涉案车辆为该商铺业主邓某某所有。
当天下午,城管执法人员找到了邓某某。起初,邓某某拒不承认自己损毁绿化带的行为。对此,执法人员向其告知,现场附近的“天网”监控记录了当时的情况,希望他配合调查。同时,执法人员就邓某某涉嫌擅自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发出《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责令其到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万秀执法大队接受笔录调查。在笔录调查中,邓某某表示,自己因贪图方便,为就近将车停放到店铺门口,把小车直接开上绿化带,碾压损坏了绿化带和绿化植物。
对此,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为,邓某某损坏城市绿化的违法事实清楚,违反了《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依据《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对邓某某处以300元罚款,并赔偿支付绿化修复费用850元。同时,执法人员对邓某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要求其以后不可再作出损坏城市绿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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