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城区共设 37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
本报讯 (记者 赵洋 实习生 张顺英) 2月6日,记者从万秀区、长洲区安监部门获悉,今年两个城区共将设立37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近日将开始销售。
根据《长洲区2018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布点方案》,长洲区安监部门在禁燃禁售区域外(即三龙东二、三路后段范围路段)设置临时销售点,经营期限从2月11日至3月3日。据悉,三龙东二路、三龙东三路在红岭片区,市民自驾车到梧州职业学院或梧州市文化大厦后,再往玫瑰湖恒祥豪苑方向行驶,即可找到较为集中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
同时,记者从万秀区安监部门获悉,万秀区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分别位于夏郢镇、城东镇。万秀区安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与往年相比,今年不允许在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设立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安监部门将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一起联合执法,查处违法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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