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男子冒充收费人员收取停车费 警方已对涉事男子进行批评教育

西江都市报 2018-02-07 16:14 大字

2月3日下午6时,冒充收费员的冯某(穿反光衣)在蝶山一路向停车的司机收取停车费。本报记者 陈雨燕 摄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通讯员 梁靖恺) 去年11月23日,梧州市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发布公告:为配合梧州市公共停车智能诱导管理系统的建设,蝶山一路、文澜路、新兴珠宝路、新湖一路、春湖路等道路停车泊位(试点)收费路段暂停收费。

但近日有市民反映,在蝶山一路,一名身穿印有“锦华物业”字样反光背心的男子,仍向在路边停车的司机收取停车费。接到报警后,公安部门及时进行了调查,并对该男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市民报料:在暂停收费路段停车却被收停车费

市民梁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31日下午,他驾车前往三云转盘附近的一家酒店用餐,在蝶山一路找到一个空车位后,便把小车停了进去。这时,一名身穿黄色荧光背心的男子上前对他说:“在这里停车要收费,两个小时内收5元。”

梁先生当时并没有多疑,因为该路段此前也是停车收费的。收钱后,男子用卡机打印了一张停车凭票,落款的收费单位是“停车收费服务中心”。

梁先生表示,自己交了停车费后越想越不对劲,因为他印象中梧州市并没有这个所谓的“停车收费服务中心”。后来上网查询后才发现,早在去年11月下旬,蝶山一路就已经暂停了停车收费。梁先生向本报反映了这个情况。

现场调查:男子身穿工作服向停车司机收费

那么,蝶山一路目前是否已经恢复了停车收费?为此,记者联系了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监管梧州市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的主体,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蝶山一路尚未恢复停车收费,还处于暂停收费的状态。

那么收取停车费的男子到底是哪家公司的员工?

2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蝶山一路了解情况。上午9时至11时,蝶山一路并未出现梁先生所说的身穿荧光背心的收费人员。

记者向一名在蝶山一路巡逻的城管工作人员了解到,近段时间确实有一名男子在蝶山一路对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当时我问该男子,这里不是已经停止收费了吗?男子表示,今年元旦过后又恢复了。”该名城管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收费男子身穿印有“锦华物业”字样的荧光背心,因此自己没有多加怀疑。

当天下午5时50分,记者与梧州市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陈先生再次来到蝶山一路走访。

下午6时许,在城市便捷酒店对出路段,一名身着荧光背心的男子正在对一辆挂粤H车牌的小车进行收费。记者走近该男子,听到他对粤H小车的司机说:“你好,在这里停车要收费的,两个小时以内5元钱。”随后,该男子拿出手机,让小车司机扫手机上的二维码付款。小车司机付款后,男子用卡机打印出一张停车凭票递给小车司机。

民警处理:对涉事男子进行批评教育

经过再三确认后,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陈先生向记者表示,该名男子并非公司的工作人员。随后,陈先生选择向警方报警。三云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初步了解情况后,将男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据警方调查得知,收费的男子姓冯,是梧州市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经合作过的一家公司的员工,此前负责在停车收费路段进行收费。

原来,在2017年年底时,梧州市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该公司终止了合作,该公司也不再聘请冯某作为员工,但冯某以没有结清工资、未办清离职手续为由,一直没有将印有“锦华物业”的荧光背心(工衣)与打印小票的卡机归还公司。由于公司未能结清工资,冯某就想到继续到之前停车收费的路段收费,以停车费收入弥补自己的工资。于是,从今年1月26日开始,冯某就来到蝶山一路向停车的司机收费。

查清情况后,民警对冯某冒充收费人员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要求冯某将收到的100多元的“停车费”返还给停车司机。因该事件涉及的金额不大,冯某未构成刑事犯罪。经过民警教育,冯某表示认识错误。

针对该起事件,梧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醒广大市民,目前蝶山一路、文澜路、新兴珠宝路、新湖一路、春湖路等道路停车泊位(试点)收费路段,依然处于暂停收费的状态。如重新恢复收费,相关部门将会提前进行公告。

新闻推荐

长洲区委政法委

2月3日上午,长洲区委政法委党支部在职党员到大塘菜市以摆摊设点的形式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通过宣传科普安全知识、法律维权知识和写春联送祝福等活动内容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

梧州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梧州,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