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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设置车位收费存争议? 律师:小区业主如有异议,可成立小区业委会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西江都市报 2017-12-25 16:31 大字

幸福里二期小区路口设置了门禁。纪荣兰 摄

本报讯(记者 纪荣兰)近日,幸福里二期小区居民致电本报反映,有人在该小区设置门禁及相关监控电子设备,对进入小区范围停放的车辆收取停车费。小区居民对这种做法提出质疑,认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日前,记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

小车收费标准300元/月

12月20日上午,记者走访发现,新湖一路46号幸福里二期小区各个出入口均设置了门禁及相关监控电子设备,门禁旁设有停车收费标准告示牌,标明小车位300元/月、两轮车30元/月,以及临停车位、过夜车位的收费标准,落款为幸福里停车场管理中心。

幸福里二期小区居民罗先生称,停车收费是从今年12月初开始的,目前他已经交了一个月的小车停车费。不过,他认为收费存在不合理的地方,那就是住在该小区的白垢村拆迁户停放车辆不用交纳任何费用。不仅如此,车辆入口处无人值班看守,只有出口有人专门负责收费。罗先生曾几次经历门禁失灵、车辆被堵在入口处进出不得的情况。

小区居民李女士表示,之前小区居民的车辆都是免费停放的,现在突然设卡收费,而且收费方并非小区物管方,而是白垢村村民。“在小区公共地方增加设施不是要征求业主同意方可实施的吗?”李女士对白垢村村民的这种做法表示不解。

居住在幸福里二期的胡先生认为,规范小区车辆停放的工作应由小区物管方来做,而不应由村民私自设卡收费。

设卡为规范停车秩序

幸福里停车场管理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称,一直以来,该小区车辆乱停放、道路车满为患问题突出,对小区居民的出行造成较大影响。在小区内设卡收费,主要是为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确保小区消防通道畅通。此外,设置车位的地方是白垢村拆迁户的商铺,由于长年以来商铺空置没有产生效益,因此白垢村四、五、八、九组村民商议后决定将其用作临时停车场,以方便小区居民停车。

就上述问题,长洲区征地拆迁办公室方面建议记者向白垢村征地拆迁办公室了解具体情况。记者采访了解到,白垢村征地拆迁办公室方面的说法,与幸福里停车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法相差无几。

有异议可委托物业管理

益远律师事务所一名唐姓律师指出,依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村民在商铺前停车收费,不违反法律规定,村民的收费是村民自己对自有物权的使用、处置。该停车收费行为没有损害小区其他业主的任何权益,但村民设卡对进出小区和在小区停放的车辆进行管理,应确保进出小区车辆通行顺畅,以保障小区业主对小区道路进出的通行权利。

唐律师表示,如果对村民设卡管理小区车辆停放行为有异议,小区业主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委会代表小区业主与有关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物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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