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10日召开
本报讯(记者 杨苑君)12月21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草案。
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俊华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凌云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珍、徐远洲、苏建中、程权、叶剑强,秘书长阳永煊出席会议。副市长黄恩、邱锡荣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列席人员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2017年市本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和《梧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18年1月10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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