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 记蒙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聪敏
本报记者 吴蓝天 通讯员 桂西 刘星芸
2007年,毕业于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黄聪敏来到蒙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多年来,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再到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她一步一个脚印,始终秉持“清白做人、公正办案、无愧于心”的人生格言,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她也因此被评为“广西实施2010—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并获得梧州市“五一劳动奖章”、自治区“三八红旗手”。
耐心释法明理
黄聪敏在工作中勇于挑大梁,办理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案件,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蒙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共受理涉恶刑事案件5件,结案率达100%。黄聪敏主办的陈塘镇“2·23”案件,以及文圩镇道义村“恶势力”强迫交易案件,有力打击了当地的黑恶势力,优化了营商环境,受到群众好评。此外,她还对涉恶案件被告人及其家属进行释法明理,促使被告人认罪服法,家属也理解认同判决结果。案件宣判后,无人上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黄聪敏的努力下,2020年,刑事审判庭审理自愿认罪认罚案件144件,占比91.71%,刑事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7%,连续五年名列全市法院第一。
明职责勇担当
脱下法袍,法官也是一个普通人,她讲法,也讲情。几年前,一名被告人因聚众斗殴被关押在看守所,在此期间,被告人的家庭发生变故。“在看守所时,被告人的孩子出生了,但一直体弱多病。不久后,被告人的父亲也去世了。”黄聪敏介绍说,当时被告人的家属提出申请,能否在押解被告人的前提下,让他去给父亲上炷香,送父亲最后一程。
经过再三思考后,黄聪敏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让被告人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让他回家祭奠父亲。这个决定让不少人大吃一惊,“万一他回去后逃跑了怎么办”“万一逃跑后他又再次犯罪怎么办”……顶着巨大的风险和压力,黄聪敏到看守所给被告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她对被告人说:“我相信你,但我希望你不要辜负我。”
到了宣判的那天,被告人准时出庭。后来,参与这一起聚众斗殴的其他人听说这件事后,也都纷纷服判,没有提起上诉。
护航青少年成长
除了是一名法官,黄聪敏还是蒙山县第一中学的法制副校长。近五年来,她经常到蒙山当地的中小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主题教育、模拟法庭等活动,受到了学生的欢迎。
“今年来我们法庭实习的一个实习生,后来我才知道曾陪伴过她三年。”黄聪敏笑着说。原来,黄聪敏与同事曾连续三年与蒙山中学的一个班级开展交流活动,“高一时他们班到我们法院参观,高二时我们在他们班里组织了模拟法庭,高三时我们给他们上了爱国主义教育课。”她回忆说:“也许我们开展的活动在学生的心目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后来高考那年,这个实习生考上了华东政法大学。”
此外,黄聪敏还积极参与蒙山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构建“一车两园三基地”法治教育共享体系。2020年以来,黄聪敏共参与组织青少年学生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224人(次)参观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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