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4个娃的未婚爸爸又谈了场恋爱 几句鬼话骗走女老板2.3万
本报讯(记者申艳通讯员陈宏)他没有结过婚,却是4个孩子的爹;他没有工作没买房,却向女朋友承诺结了婚就住新房……可正是这样一个不靠谱的人,却涉嫌骗走了荔浦林女士2.3万元。昨天,当警方将这些事实告诉林女士时,林女士被骗的钱已被用光了。
35岁的林女士在荔浦县城经营一家发廊,前些年离婚后,一直有“梅开二度”的想法。
去年12月,经顾客介绍,林女士认识了一名叫陈建华的男子,“陈建华”自称42岁,妻子去世了好几年,有个儿子。林女士见“陈建华”样貌堂堂,从事装修行业经济条件也不错,觉得挺喜欢,于是和他通过网络和电话谈起了恋爱。
今年年初,“陈建华”带着林女士去了趟老家梧州,并领着她去看了套新房子。“陈建华”说,这是他的房子,等林女士嫁给他后,两人就住这里。林女士听了后觉得很幸福。
4月24日,“陈建华”打电话给林女士说房子装修材料买多了,运费不够,想跟她借钱。于是,林女士就借了3000元给他。一个月后,“陈建华”说差1万元装修,又要借钱,林女士于是又把钱借给了他。7月24日晚上,“陈建华”又找林女士借钱,说堂弟驾车出事,要赔人家1万元。林女士一听,又连夜把钱汇给了他。
“陈建华”三番五次借钱,林女士全都信以为真,7月25日,她还主动打电话给“陈建华”询问堂弟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谁知“陈建华”关了机,并且一关就是两个多星期。林女士最后选择了报警。
荔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调查发现,“陈建华”是个假名,其本名叫陈某。陈某是蒙山县人,没结过婚,但有4个孩子,他在梧州没有工作也没有买房子,家里非常穷,八九十岁的父母和孩子全靠亲朋好友接济度日。不过,9月10日民警在南宁将陈某抓获时,发现他一身名牌,还戴着金项链、玉手镯和金表等物。
面对警方,陈某狡辩称自己与林女士是债务关系,没有违法。但警方调查指出,陈某虚构事实借钱已构成诈骗。
10月14日,陈某涉嫌诈骗被荔浦警方逮捕。而根据陈某的交代,他向林女士“借”的钱,如今已被他用于归还赌债和挥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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