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蒙山县黄村镇司法所所长和黄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摘要]———小记蒙山县黄村镇司法所所长莫运福
作为蒙山县黄村镇司法所所长和黄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莫运福凭着对党和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和荣誉感,将自己的愿望和抱负全身心地倾注在了自己的本职岗位上。
莫运福办事有理有据,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收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11年4月15日,莫运福在蒙山县人民医院检查胆囊炎时,接到一个祖坟被挖并要求给予处理的电话案件。他不顾疾病缠身,马上从蒙山县城搭车前往纠纷发生地,找到报案人黄某,经做思想工作后,初步稳定了黄某的情绪。通过走访一些知情群众,莫运福很快掌握了争议的焦点及相关证据。在莫运福的主持下,通过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教育工作,孙家人认识到私自挖他人坟山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承认了错误并积极赔偿黄某的损失。一场一触即发的坟山纠纷在当天得以圆满解决,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为社会的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2010年9月28日,莫运福调处黄村镇道冲村冲尾组与村委会林场山林纠纷一案,争议面积700多亩,经济效益达63万元。莫运福深入调查取证,查找很多历史证据,证实道冲村委林场的权属属于道冲村冲尾组的。在他的主持调解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妥善解决了40多年前的山林纠纷。对此,道冲村冲尾组组长和群众非常感激,说要给他5000元红包,他婉言谢绝。
在社会维稳工作方面,莫运福坚持每月对辖区内社会稳定情况进行排查,特别关爱生活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纠正对象,带头做好维稳工作。黄村镇大化村的刑释解教人员黄某,2011年5月12日期满释放后,因体质弱、长期有病在身,无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靠吃杂粮、捡破烂过日子。得知讯息,莫运福即时核实情况后,带着党和政府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关爱,亲自把钱、米、油送到刑释解教人员黄某家中,并与民政部门联系,协助办理好低保入户手续。黄某对此感激不已,连声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我真不敢相信刑释解教人员还能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今后我一定要鼓起勇气,堂堂正正做人,重新做一个合法的公民。”朋汉村社区矫正人员刘某,因在家无工作做,心很急,有想去赌钱的念头。莫运福多次对她进行谈心教育,使她打消了赌钱的念头,并帮她找到了工作。
两年来,莫运福共对5名刑释人员、7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安置帮教工作,使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纠正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及社会的温暖。这些人员在莫运福的帮助下,都能够重新回归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辖区内没有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记录。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莫运福调处了各类矛盾纠纷共计398件,调解结案398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率为98.8%;制止群众性上访及械斗事件15次,实现了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力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性械斗事件、无群众上访事件、无自杀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得到了广大群众和各级领导的好评。莫运福2008年度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三等功”一次;2010年度被自治区山林、水利、土地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评为调处“三大纠纷”工作先进个人,同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11年2月被梧州市政法委员会评为“2008~2010年梧州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2011年5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同年6月被自治区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区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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