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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东荣通讯员吴树周近年来梧州市公安机关深

梧州日报 2012-06-26 08:35 大字

[摘要]警方统计今年以来全市治安案件城区降农村升

本报讯(记者  黄东荣  通讯员  吴树周)  近年来,梧州市公安机关深入实施“天网工程”、城区警务工作站等治安防控措施,建立完善公安机关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城市街面治安防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治安管理仍相对薄弱,案件多发的态势十分明显。有关统计显示,今年1至4月,全市各类治安案件发案总量同比增长48.89%,并且主要集中农村地区。

去年10月以来,梧州市公安机关在市区设立了六个警务工作站,组成由特巡警、交警、城区公安民警、辅警组成的联防队伍,开展24小时全天候立体防控,使城区公安民警的处警时间由原来的五分钟缩短至三分钟,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处警的质量,为快速破案奠定了基础。同时,警务工作站实行固定值守和流动巡逻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街面的见警率,并排查一大批发案线索,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街面社会治安防控的能力。

与此同时,在苍梧、岑溪、藤县、蒙山等县(市)县城,公安机关也设立警务工作站,并加大对街面的社会治安的防控力度,有效净化街面治安环境。统计显示,今年1到4月,全市各地街面社会治安案件共发生1391起,同比下降11.6%;街面治安案件破案率上升15.4%。

然而,与市区、县城案件幅度明显下降的趋势相比,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社会治安案件却呈大幅增长趋势。据统计,今年前四月份,梧州市农村地区发生治安案件6058起,同比增长55.3%。

“长期以来,各地公安部门对治安的防控工作重点放在城市,而对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的建设相对滞后,导致治安防控力度弱化,不能适应农村地区社会结构变化的需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江海涛说。

江海涛表示,加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当前的重点是深入推进农村警务机制改革。从农村地区的特点出发,治安防控体系要以农村的综治、治保、调解、普法、安置帮教、治安联防队伍为依托,以农村“六员”(村民小组长、治安积极分子兼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森林防火消防员、交通安全员、治安信息员、抢险救灾突击员)为骨干,建立村“两委”和各自然村(屯)两级治安防控组织,形成村民巡防队与驻村民警的村“两委”联防网络,以及村“两委”工作人员、村屯党员、群众与驻村民警的自然村(屯)治安防控网络,夯实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基础。

据了解,目前梧州市正在加快建设蒙山县文圩镇大龙村和蒙山镇北楼村、长洲区竹湾村为农村地区治安防控建设试点,并力争年内全面铺开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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