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为帮助朋友打败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在歌厅持刀连伤

梧州日报 2012-02-25 08:48 大字

[摘要]三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至五年不等徒刑

本报讯为帮助朋友打败生意上的竞争对手,在歌厅持刀连伤二人,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2月20日,市中级法院对在蒙山县影响较大的一起故意伤害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被告人莫朝隆、莫佳、梁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五年不等的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1年3月25日,被告人莫佳、莫朝隆等人因帮朋友余××(另案处理)在蒙山县新世纪市场,将同在市场内摆摊的被害人覃××等人的物品砸翻。次日,莫佳、莫朝隆伙同莫××等人与覃××等人在县城东江路超人网吧门口再次发生争斗。同月28日凌晨1时许,莫朝隆、莫佳、梁镇伙同莫××等十多人在皇庭歌厅A999包厢内找到覃××等人,并殴打对方,造成覃××死亡。当日上午,莫朝隆、莫佳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梁镇潜逃到广东省,于同年7月29日才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莫朝隆、莫佳、梁镇合伙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在“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幅内量刑。莫朝隆、莫佳在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梁镇主动投案,在归案后虽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但能够当庭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亦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钟康安)

新闻推荐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积卓到市民政局调研梧州市救

●3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积卓到市民政局,调研梧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梧州市民政综合服务楼、市福利医院住院大楼、市老年人康复中心、市烈士陵园和市骨灰公墓等项目进展情况,要求项目业...

蒙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蒙山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