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因环境问题与企业冲突被抓后猝死看守所 家属提刑事赔偿
在拘留了28天后,村民覃少甫死在了岑溪市公安局看守所内。
尸检报告显示,覃少甫系主动脉粥样硬化、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冠状动脉开口闭塞、大面积心肌梗死、窦房结受累致急性心功能衰竭死亡。
覃少甫生前是广西梧州岑溪市诚谏镇永安村大上组的村民。近十年来,永安村大上、大下两个村小组的村民,多次向各部门举报村里集体土地上种植的一片桉树林造成村里生态破坏、生产生活用水断流。举报的同时,村民们在阻止木材商人严锦才的运输车辆时,双方发生多次冲突,经镇政府调解无果。
在村民们联名向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五组反映情况后,2018年11月8日,村民覃少甫等7人被岑溪警方分别从家中、佛山、中山等地带走。当年12月5日,覃少甫在刑拘期间猝死在看守所内,随后覃光、覃汉平、覃维钊、覃雁、黄坚宁、徐海文6名村民被控“破坏生产经营罪”。
岑溪市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15天后,2019年3月12日,将指控罪名变更为“敲诈勒索罪”。该案经一审和二审裁定, 6名村民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判决书落款?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供图
日前,澎湃新闻从覃少甫家属处获悉,他们向岑溪市看守所提出刑事赔偿诉求,要求看守所赔偿覃少甫在刑拘期间因突发疾病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810020元。同时,被判刑的6人因不服判决,向广西高院提起了申诉。8月19日,澎湃新闻从代理律师胡定锋处获悉,岑溪市公安局看守所已受理家属的刑事赔偿诉求,而覃雁等6人向广西高院的申诉还在受理期内,家属会继续申诉。
桉树争议
因为村里集体土地上的一片桉树林,交通闭塞的永安村大上组、大下组村民们固有的生产生活被打乱。
永安村孔吟冲山场的桉树林
一份承包合同显示,2007年1月27日,为响应岑溪市政府号召大力发展促丰林产业,永安村村委会经市政府、林业局、诚谏镇镇政府、镇林业站同意,将该村委会拥有的436亩林业用地承包给广西理文林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和2008年先后在承包的“孔吟冲”山场分批种植桉树。村民们向澎湃新闻介绍, 2008年年初,他们得知村里种植桉树的消息后,20余名村民于当年2月就联名向村委会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是“孔吟冲”山场系大上组村民生活用水和灌溉农田的唯一水源地,大面积种植桉树会破坏原有的生态环境,对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但无果。
村小组组长覃少明说,在桉树林成长起来后,大上组出现了断水、干旱等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村民们不得不在邻村寻找水源。村民覃剑永、覃海英等称,原本他们可以种植水田,因为缺水如今只能种植辣椒、玉米等耐旱作物。
尽管村民手中没有科学的检测数据,但对于大上组出现的断水干旱等生态情况,村民们把原因归咎于“孔吟冲”山场种植的桉树林。
十年后,2016年3月,木材商严锦才等3人以11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理文公司在上述林地种植的这批桉树。2017年7月份,严锦才获得采伐许可后开始砍伐桉树。
村民们得知桉树将被砍伐的消息后,专门为此召开会议。村民称,会上大家推举覃少甫、覃雁、覃汉平、黄坚宁、覃维钊、覃光、徐海文等7人作为村民权益代表与桉树种植方进行交涉。
相关材料显示,此次会议,村民们形成了三点决议:一是彻底清除桉树,不许桉树再生;二是种植方必须对生态环境,特别是水资源的破坏进行修复和补偿,生态修复费用80万元;三是种植方侵占村民自留山开辟林道必须给予补偿。
一审判决中关于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的问题
形成决议的村民代表与对方交涉无果。覃少甫的儿子覃海林说,村民代表与理文公司对清除桉树、生态补偿无法达成一致后,木材商人严锦才砍伐、运输桉树的作业遭到村民代表的严厉制止,留守在家的妇女和老人也纷纷上前拦截运输车辆,在车道上挖坑设障。为解决纠纷,岑溪市诚谏镇镇政府成立了调解工作组,并于2018年2月26日给出调解意见。一份由镇政府出具的《关于永安村孔吟冲山场纠纷调解意见》显示,大上组村民代表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种植桉树与生态环境破坏有因果关系,因此对村民代表所提诉求,不予支持。
调解无果后,村民和砍伐运输桉树的严锦才再次发生冲突。事发时村民拍摄的视频显示,2017年12月4日和2018年5月5日,多名拦截运输桉树车辆的村民被打伤,其中80多岁的村民覃少清被打破头流血。
80多岁的村民覃少清,曾在山场冲突现场被人打破头送医救治?
对此,严锦才在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他与村民的协商不下10次,但终没有统一意见,因为村民的多次制止使他的桉树拉不出去坏掉一批,使他损失了约40万元,他与理文公司之间、理文公司与村委之间都有相关合同,“村民没有理由制止”。随后,大上组村民以联名方式相继给梧州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等部门提交材料反映。无消息后,村民们联名转而向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五组反映关于种植桉树破坏生态的问题,后得到督察组电话回复,已转交当地政府处理。
被控敲诈勒索罪
判决书显示,2018年11月8日,覃少甫、覃光、覃汉平、覃维钊、覃雁、黄坚宁、徐海文共7名村民代表被岑溪市警方分别抓捕。
同年12月5日,覃少甫在看守所内晕倒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书》显示,覃少甫系主动脉粥样硬化、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冠状动脉开口闭塞、大面积心肌梗死、窦房结受累致急性心功能衰竭死亡。
覃少甫死亡后,2018年12月13日,其余6人被执行逮捕,被控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2019年3月12日,岑溪市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15日后,他们的罪名变更为“敲诈勒索罪”。
判决书显示,该案经三次开庭,一审法院认为覃雁、覃汉平、黄坚宁、覃维钊、覃光、徐海文为达到取得80万元的目的,采取拦路等方法阻止严锦才运输木材,主观上具有故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数额巨大以上的财物,犯敲诈勒索罪,处三年至七年不等有期徒刑。2020年4月23日,梧州市中院裁定驳回了覃雁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日前,澎湃新闻从覃海林处获悉,他们向岑溪市公安局看守所提出了刑事赔偿诉求,要求看守所赔偿覃少甫在刑拘期间因突发疾病死亡的赔偿金、丧葬费共计1810020元。
覃海林称,当初办案人员到他家抓捕时,父亲本人和母亲都告知办案人员,因心肌梗塞做了心脏支架手术,须每天定时定量服药,母亲还要求将药品带到看守所,但对方只同意带三天的药品,“3天后我母亲去看守所送药被拒收”。
同时,覃雁等6人也向广西高院提出申诉。申诉书显示,覃雁等6人作为村民权益代表,并非为一己之私,他们提出的80万元索赔对象是桉树种植方理文公司,木材商人严锦才不是、也不可能成为“敲诈勒索”的受害人。
关于“村民联名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永安村种植桉树致生态环境恶化”的问题,2018年6月30日,岑溪市政府网公开通报称,经工作组现场实地调查,孔吟冲山场脚下的水田有水存田,未发现有干旱迹象,反映岑溪市诚谏镇永安村孔吟冲山场因种植桉树造成农田干旱的问题不属实;根据环保局监测站采集水样检测结果,4个监测点水质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3838-2002)Ⅲ类标准,反映因种植桉树造成生活用水受到影响的问题不属实。(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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