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开内容
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督察期间,群众投诉梧州岑溪市三堡镇稀土开采污染水源、毁坏林木问题,梧州市相关部门查处不严不实,上报材料均称群众投诉不属实,还在对外公开时写道“未发现有人为毁坏经济林的情况”。但现场检査发现,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涉嫌大范围越界开采稀土,造成山体塌方毁坏水塘、林地和农田达24.44亩,项目防渗设施不完善,严重污染周边地表水和地下水,原地浸矿区下游氨氮浓度最高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345倍,部分村民饮用水被污染,无法饮用。
二、责任单位
梧州市委、市政府
三、整改成效
(一)针对中铝广西稀土开发有限公司涉嫌越界开采行为,岑溪市于2018年11月19日制定《关于严格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西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会上有关三堡稀土开采污染问题整改要求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整改。落实依法依规处理处罚制度,2018年7月对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回收点越界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对其征收资源价款和罚款共226.8396万元。督促中铝广西稀土公司制定退出方案,经梧州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后组织实施,目前已完成退出的各项工作。
(二)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岑溪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1月至10月对三堡稀土回收点进行地表水及地下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在岑溪市政府官网公开。中铝公司按照《岑溪市花岗岩矿区伴生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岑溪市花岗岩矿区伴生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补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内容制定氨氮废水处理技术方案,建设5套废水处理设施,对车间尾水及原山回收点渗出的废水进行处理后排放。2019年9月16日,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岑溪市三堡镇原稀土回收利用区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的采样和分析工作,土壤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位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 1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监测点位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监测结果在梧州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岑溪市政府官网和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投诉或提出质疑等情况。
(三)完成塌方原因调查,核实覆盖水塘、山地和农田面积,恢复耕种条件。经核实,滑坡致使滑披区植被损毁,泥土,植被沿滑坡面下滑直接覆盖部分林地、水塘、耕地,经岑溪市林业局测量塌方面积6.15亩,塌方体覆盖面积9.83亩,其中覆盖水塘面积3.84亩、覆盖耕地面积4.17亩、覆盖林地1.82亩。2018年6月,中铝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广西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设计院制订《岑溪市三堡镇孔龙村冲儿冲滑坡应急治理方案》,按要求开展治理,完成了孔龙村塌方区域进行工程整治及复垦复绿工作,通过了专家组及相关部门的验收,共恢复水田2.03亩、旱地4.94亩;包括治理工程的放(清)坡需要的剥离范围,共恢复林地19.64亩。边坡绿化、耕地恢复工作成效显著。
(四)完成孔龙村饮用水设施的建设工作,保障村民的生活用水。中铝岑溪稀土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广西安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孔龙村三组、四组和五组村民代表选定的贮水地点的水质进行检测,水质符合《地表水质量环境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于6月将水管拉到村民家门附近,村民可以从分水管接至家中使用,确保了饮水安全。
(五)督促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立行立改,严格按照“一停二收三复四评五度六退”的要求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整改,严格控制环境风险,推动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隐患和问题。同时要求中铝公司深刻反思企业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环保问题和短板,提高政治站位,坚守环保红线底线,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围绕环保管理水平提升为目标,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根据《第二期岑溪市花岗岩矿区伴生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关停退出方案》,停止执行第二期岑溪市花岗岩区伴生稀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稀土回收项目四个回收点的车间设施设备在2019年4月底前已拆除,工艺池已回填,场地进行了平整及放坡处理,并进行了复绿工作。
(六)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盗采行为。岑溪市印发了《中共岑溪市委办公室 岑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岑溪市矿产资源监管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岑溪市开展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产资源“春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成立由岑溪市市长担任组长的打击非法盗采稀土矿产资源重点整治领导小组,实施建立市镇村组四级联动管理机制和举报有奖制度等长效举措,对非法盗采点进行“三不留、一毁闭”坚决打击取缔,有效遏制了非法盗采的现象。今年以来,岑溪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公安局、打非办、当地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非法收集稀土尾液行为开展联合巡查打击20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2100多人次,出动车辆420多车次,打击取缔非法收集稀土尾液点30多处,没收发电机4台、抽水机5台、硫酸铵2吨、水管一批,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3人。
(七)市纪委监委督促岑溪市纪委监委对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厘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对17名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人(双开处理),诫勉3人,通报批评6人,警示谈话5人,批评教育2人。其中,对7名科级干部,5名科级以下干部进行问责。
公示期5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4-3861152(市整改办)。
梧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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