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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助力车过渡期将尽 交警部门加大对燃油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

西江都市报 2017-12-25 16: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罗一峻)“根据《岑溪市在用燃油助力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岑溪市辖区禁止燃油助力车通行。”近段时间,岑溪市的街道上摆放了“助力车即将禁行”提示牌,车辆、行人经过各大路口都能看见明晰的提示内容。距离2018年1月1日禁行燃油助力车还有短短数日时间,岑溪交管大队为了及时提醒广大燃油助力车驾驶员,在岑溪市区各大路口设立提示牌。

据了解,2014年5月,梧州市多部门联合印发《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燃油助力车享有三年的过渡期,至2018年1月1日起,禁止在梧州市行驶。过渡期期限将尽,为了确保《办法》的顺利实施,近段时间,交警部门正逐渐加大对燃油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以及对《办法》的宣传力度。

其中,岑溪市针对辖区特点及时调整整治策略,开展了一系列整治行动。岑溪交管大队副大队长蒋宏波介绍,岑溪市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的约占70%。针对这一特点,岑溪市交警部门根据历次整治行动及日常查纠经验,调整了整治策略,发挥各警种、各部门的特长,通力合作,进行强力整治。

“在整治行动中,交警负责检查车辆和停放情况;特警负责应对有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蒋宏波表示,在行动中,交管部门还采取超常规方式,晚上到市区娱乐场所集中地进行综合整治,在检查中封锁某个街区的各个出入口,车辆只进不出,交警负责封锁路口、检查车辆,城管负责将超标燃油车、改装的“响通车”、无牌摩托车运走,特警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出现的抗拒执法等特殊情况,有效避免了许多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办法》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或将对超期违规上路的燃油助力车采取强制措施,请广大车主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自觉抵制驾驶已被淘汰的燃油助力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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