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岑溪市建宏金属材料有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岑溪市建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于2015年3月11日决定解散公司,现向社会公告,请债权人于公告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余小姐
联系电话:0774-3888218
岑溪市建宏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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