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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黄东荣今年违法行为人梁石借助腾讯微博

梧州日报 2013-08-29 00:5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黄东荣)  今年6月3日,违法行为人梁××、石××借助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岑溪人家”论坛、“红豆社区”论坛等网络平台,传播岑溪市筋竹镇出现人贩子抢夺小孩甚至杀害小孩以利用其器官的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月9日,藤县籍女大学生陈×因在微博上编造散布武装部队向群众开枪的谣言,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

据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依法处置网络谣言或者炒作事件案件75起,及时处理谣言类有害信息536条,依法行政处罚制造谣言网民5人。

近年来,微信、微博成为网络谣言制造和传播的重要渠道,一些网民为宣泄一时的情绪、追逐利益甚至搅局,在网络上随便散布各种谣言,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切身利益,扰乱了社会秩序。

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邹冀指出,公民在享受网络上自由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更不能对现实生活和社会形成危害。一旦公民在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网民在网上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品名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将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近段时间,警方打掉了一个以“秦火火”、“立二拆四”为首的蓄意造谣传谣、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为每个网民敲响了警钟。公安部门提醒,网络空间作为公共场所,网络社会也是法治社会。网民在享受互联网带来便利的同时,应自觉遵守前不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办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所达成的“七条底线”及有关规定,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做到不造谣、不传谣,同时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据了解,自今年6月份以来,梧州市各级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在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梧州网上公安局、梧州网安微博和辖区范围内各大网站,宣传文明上网知识和举报电话,严惩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相关链接:8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办的“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就承担社会责任,传播正能量,共守“七条底线”达成共识。“七条底线”是: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和信息真实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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