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榜样带动绿化美化水平提升 129家单位获评梧州市“美丽庭院”

梧州日报 2021-01-04 06: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蒙敏莹 通讯员 杜加加)2020年12月31日,记者从市绿化委员会了解到,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税务局等129家单位被认定为梧州市“美丽庭院”。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高梧州市绿化美化水平,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建设成果,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三年提质行动,2020年8月,经市政府同意,市绿化委员会编制了《梧州市“美丽庭院”评选的实施方案》,并在全市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

据悉,此次“美丽庭院”申报范围为全市具备独立庭院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园区、学校、营区等,共有157家单位报名申请。经评选小组实地抽查和综合评选,129家单位被认定为“美丽庭院”,其中,市本级、园区、区直、中直、驻梧部队、企事业单位共有20家,苍梧县有13家,藤县有36家,岑溪市有18家,蒙山县有31家,万秀区有3家,长洲区有6家,龙圩区有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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