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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村贫困群众基本住房需求

西江都市报 2016-02-06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艳虹 通讯员 彭思) 日前,记者从梧州市住建委村镇科获悉,今年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重点为2016年脱贫摘帽的1个贫困县、57个贫困村和4.5万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贫困户)。其中,自治区下达梧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800户(含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1786户)。

为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解决梧州市农村贫困群众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需求,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循“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贫困地区优先、边境一线优先、自愿申报优先、2015年绩效评价高优先”等原则,在确保完成2016年脱贫摘帽的1个贫困县、57个贫困村和4.5万贫困人口危房改造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自治区下达梧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8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在梧州市的分配情况为:万秀区120户、长洲区120户、龙圩区920户、苍梧县1600户、岑溪市1500户、藤县1500户、蒙山县2040户。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申报与审批必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2015修订)有关要求执行,并建立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信息档案,有关内容将被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方面,重点是优先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次是照顾其他建档立卡危房户中的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含孤儿)、农村危房贫困户的复员军人等。农村危房改造一般贫困户平均补助标准为1.65万元/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为2.65万元/户。

据市住建委村镇科人员介绍,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将在2016年底前全面开工,2017年5月底全面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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