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烟草专卖局公告

芜湖日报 2019-04-19 02:12 大字

因下列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经营户,已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未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速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来办理,我局依法收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姓名许可证号姓名许可证号姓名许可证号裴敏340225109154赵玉珍340225109162潘帮奇340225109187严彩凤340225108513宋先满341402107997汤云芝340225109088

无为县烟草专卖局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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