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 坟 公 告

芜湖日报 2019-03-21 01:18 大字

因无为县城市建设需要,在无城镇棚改项目范围内的坟墓需实施迁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位于无城镇官镇村关西、日新、合兴、卫星自然村,七里村下东、下西、昌绍自然村,东河村新东、新西自然村,檀树社区何庄、季黄、篆塘自然村,王福社区晏公圩自然村所属土地范围内的所有坟墓都需迁出到无城规划区外。

二、迁坟时限:请上述地域范围内的坟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8日(清明前后)自行迁移完毕。逾期不迁的,一律作为无主坟墓处理。

三、迁往地点:石涧镇营盘山陵园。

四、补偿标准:在规定限期内自行迁移的给予补偿,标准为:自己选地迁移的补1150元/座,迁至石涧镇营盘山陵园的补600元/座。

五、迁坟要求:1.棚改迁坟户必须服从石涧镇营盘山陵园管理处的统一管理;2.棚改迁坟户一旦选择好迁坟地点及墓穴,在清明期间必须迁坟,如果所选取的墓穴在清明期间没有使用,则选取的墓穴作废,由政府收回另行安排;3.迁坟按照先迁先选的原则。

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下述附表地域及已列入征地计划范围内葬坟建墓,违者自行清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请下述附表地域范围内的相关坟主在2019年3月21日至4月8日前到坟墓所在自然村工作组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

附:无城镇迁坟涉及范围和联系人一览表

敬请广大居民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无为县无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1日

迁 坟 范 围联系人联系电话

官镇村关西自然村任先生15755330609

官镇村日新自然村沈女士18356232501

官镇村合兴自然村沈女士18356232501

官镇村卫星自然村汪先生18855391428

七里村下东自然村黄先生13305651007

七里村下西自然村魏先生18325318954

七里村昌绍自然村李先生15156557461

东河村新东自然村汪先生13865298187

东河村新西自然村万先生13805656167

檀树社区何庄自然村潘先生15105657991

檀树社区季黄自然村汤先生13905657577

檀树社区篆塘自然村汤先生13905657577

王福社区晏公圩自然村程先生1880565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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