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殴打偷鱼者 双方一同被拘留

大江晚报 2018-09-26 01:01 大字

本报讯在日常生活中,由于一些人不学法,不懂法,往往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日前,无为县公安局开城派出所就办理了一起“案中案”:鱼塘承包户王某深夜在现场抓获2名涉嫌偷鱼的张某、丁某后,他没有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而是手持木棍殴打2名偷鱼人,并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结果原本是受害人的王某,与违法人张某、丁某一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近日零时许,无为县开城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王某报警称:在开城镇某行政村自己承包的鱼塘处,有人在偷钓鱼塘中的鱼。接警后,该所民警连夜赶到现场,发现在王某承包的鱼塘边,有两名年轻人捂着脖子蹲在地上,而报警人王某正手持木棍站在一边,民警立即上前,将双方隔离开,并将他们先后带至派出所展开调查。

经查,张某、丁某在得知王某所承包的鱼塘里的鱼比较多后,就产生趁夜间去偷钓的念头。王某在白天巡塘时,就发现鱼塘边曾有人偷钓过的痕迹,于是深夜在鱼塘四周转悠。当晚零时许,正在偷偷垂钓的张某、丁某两人,被王某抓个正着,王某以“正当防卫”为由,持一根木棍对张某、丁某进行殴打,并要求张某、丁某给付5000元赔偿金。遭到拒绝后,王某这才拨打电话报警。

案发后,三名当事人均未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张某、丁某认为偷钓行为够不上违法,王某则坚称自己殴打对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于“不懂法”的三人,办案民警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会同警民联调员,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三名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条文,告知他们应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日前,丁某、张某因盗窃违法行为,分别被无为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六日;鱼塘承包人王某因殴打他人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四日。上述三人纷纷表示愿意接受警方处罚,在今后的生活中自觉学法守法。

顾娅 倪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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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无为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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