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改革三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公益诉讼“利剑出鞘”捍卫公共利益

大江晚报 2018-09-19 01:04 大字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司法改革任务。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试点地区为北京、安徽、内蒙古等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下辖九个基层检察院被确定为试点单位之一。

2017年6月27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内容被写进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检察职能特点的公益诉讼制度。

三年来,芜湖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在守护青山绿水、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方面取得了亮眼的阶段性成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9月10日至9月14日,芜湖市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关系你我他”为主题举行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检察机关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现场咨询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通过一个个鲜活案例,让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了公益诉讼究竟是如何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的。

保护国有财产

针对由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引起的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追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对于强化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制约具有积极作用。

2016年,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与芜湖健坤润达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出让土地101.13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数额为3215万元。三山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健坤润达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有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芜湖市国土资源局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缴,致使巨额国有资产长期处于流失状态,国家利益受到侵害。

三山区检察院向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追收芜湖健坤润达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及时采纳了检察建议,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解除双方就1605号地块的《挂牌成交确认书》,对该公司已交付的拍卖定金1300万元不予返还及保留依据法律规定追究该公司其他违约赔偿责任的权利。目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已收回该地块并将1300万元定金入缴国库。

镜湖区检察院在网上发现了“世茂滨江等6大项目总欠土地出让金21.9亿”的新闻报道,通过深入调查,查实了芜湖地矿置业有限公司等3家房地产企业长期拖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3亿余元的事实,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芜湖市国土局依法启动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程序,目前已实际追缴3.2亿元。

捍卫百姓“食药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芜湖市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强化食品安全领域的检察监督。

2013年11月至2017年8月期间,无为县某板鸭店负责人陈某某使用其父母传下来的添加了罂粟壳的老卤水加工板鸭。无为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某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生命健康合法权益,有损社会公共利益,除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陈某某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停止实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该案也是芜湖市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

今年7月,长春长生疫苗事件曝光后,弋江区检察院立即与区食药监局开展了“疫苗安全”专项检察监督行动,对弋江区疾控中心及各接种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发现的缺少冷链车辆等问题及时提出了检察建议,并得到及时整改,保障了弋江区的“疫苗安全”和药品安全。

公益诉讼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市民们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关公益诉讼的线索,可以通过向各级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反映。

记者 顾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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