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电话多次拨打110? 警方调查原是顽童恶作剧

大江晚报 2018-08-15 01:04 大字

近日,无为县公安局泉塘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无为县有一名男性,在近一个月来,多次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甚至还无故辱骂接警人员,情节恶劣,态度嚣张,110指挥中心要求民警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该指令后,泉塘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排查,多次恶意拨打110的手机号的机主,为该县泉塘镇人,而让人意外的是,机主当事人已经于两个多月前去世了。民警了解得知,该手机号码一直未注销,由逝者老伴花某(化名,女)保管。调查结果并不符合“一男子多次恶意拨打”的情形。花某本人也声称,对此事毫不知情。

逝者手机恶意拨打110,看似不可能的事情是否另有隐情?民警调整思路,走访机主家周边邻居、联系熟悉情况的当地行政村干部,以便进一步摸排、掌握相关信息,很快获悉一个有价值的线索:花某的孙子小刚(化名)目前放暑假在家,平日里,孩子就非常顽皮,很有可能是该顽童所为。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民警迅速赶到花某家中,对她展开询问,并在同村居民协助下,将在外面玩耍的小刚找了回来,在民警的询问教育下,今年11周岁的小刚最终承认是自己拨打的110。

经了解,小刚一直跟随祖母生活,少不更事,他经常趁奶奶不注意,将手机偷拿去玩,他出于好玩多次拨打110、112、120等报警或急救电话,电话接通后,还刻意效仿不良少年的语气,以辱骂他人为乐。

考虑到小刚是未成年人,民警本着批评教育的原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小刚恶意拨打报警电话的行为已触犯我国相关法律,要求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得再犯,同时民警向他的亲属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责令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到公安机关的接处警秩序,而且会浪费有限的警力资源,甚至会造成遇有危急情况、急需紧急救助的公民,因得不到及时报警求助而发生人身伤害或生命危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该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顾娅 倪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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