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上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有奖补

芜湖日报 2018-07-17 06:1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承孝安)近日,记者从市农委获悉,芜湖市对2017年评定的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奖补2万元。

据悉,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的《芜湖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和奖补办法》,经主体申报、县级审核、市级复核,无为县东顺家庭农场等65家家庭农场被评定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无为县汕江水产养殖合作社等11个合作社被评定为市级合作社示范社。根据市府办印发的《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规定(试行)通知》规定,芜湖市投入100多万元扶持获得市级示范主体称号的单位,以示范引领家庭农场、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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