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棚改让居民实现“安居梦”

芜湖日报 2018-06-10 01:4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刘卫国)无为县创新惠民举措,落实安置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模式,强化“一站式”服务,让棚改居民早日实现“安居梦”。去年,该县出色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并代表芜湖市接受省民生工程第三方绩效评价,群众综合满意度达97.07%。

从2017年初开始,无为县将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来抓,强化领导,加速推进。成立了棚改领导组,主要领导挂帅,负责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研究制定,按照“定时限、定任务、定责任”的原则加强分层调度,确保政策不走样、工作无偏差;建立县负责人联系棚改项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具体问题的研究和指导,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该县还出台棚改新政,创新补偿安置举措,制定了“无城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规定”以及“补偿标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坚持货币补偿和货币化购买商品房(房票)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不仅推动了棚改工作有序进行,也使得整个过程公平公正。与此同时,该县规范征收程序,坚持信息公开。首先对各项目房屋摸底情况、家庭人口情况、房屋补偿情况等严格实行“三榜公示”制度;其次是组织对征收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培训,并召开征收动员会,加强政策宣传;根据国有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要求,开展丈量摸底、协议审核、资金拨付以及棚改审计等工作,努力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政策执行到底”。

为了使棚户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普惠广大群众,该县创新工作方法,推出了“互联网+房产”模式,在全省率先搭建起棚改居民购房服务平台,为他们提供“线上看房+线下签约”一站式购房服务,让棚改居民“出棚即可进楼”,最大限度缩短过渡期限。针对去年房源不足、房价上涨等情况,积极探索棚户区改造惠民举措,尝试“限价房”安置,出台《房票购买限价房实施办法》和《限价房选购操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让棚改居民买得起房、买得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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