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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芜湖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第7号公告)

芜湖日报 2017-10-31 03:12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及芜湖市2017年审计工作计划,市审计局对2016年度市级(含省江北产业集中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集中区”、“经开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集中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10个部门2016年预算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市教育费附加和纳入市直机关财务服务中心代理核算单位的“三公经费”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

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5123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增长9%。从收入结构看,中央收入1824351万元,出口退税309264万元,地方收入2987167万元,完成105%,增长13.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55万元;从收入级次看,市本级1437559万元,四县1435819万元,四区1293104万元,集中区161378万元,经开区795177万元。

一、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437559万元、增长8.4%。其中:中央收入746086万元,出口退税9902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1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55万元。

1、一般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收入合计1691413万元。主要有: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0191万元、增长26.9%;上级补助收入71048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6698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23754万元。支出合计1620088万元。主要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4056万元、下降8.8%;上解上级支出11052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0934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6171万元。年初结余9167万元,调入资金268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93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953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873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2、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当年预算收入899072万元。预算支出864319万元。年初结余6149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96251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收支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48492万元,比上年增长4.2%;支出859424万元,增加3%;年初结余313405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02473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收入2255万元,当年支出2255万元,年末无结余。

5、非税收入专户收支情况

2016年非税收入专户当年收入132589万元,净缴库60117万元,调入预算内35000万元。年初结余18293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20409万元。

2016年市本级全部政府性资金平衡情况是:收入总计3526476万元,支出总计3465619万元,年初结余567007万元,年末累计结余627864万元。

(二)省江北产业集中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实现财政总收入161378万元、增长36.5%。其中:中央收入9519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18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收入合计1568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184万元,增长15.7%;省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727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422万元。支出15688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2074万元,增长18.4%;上解支出61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8695万元。收支平衡,年末无结余。

2、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基金预算收入53105万元,增长557.2%。基金预算支出53105万元,增长272.8%。收支平衡,年末无结余。

(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16年,实现财政总收入795177万元,增长10.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898万元、中央收入303884万元、出口退税84395万元。

1、地方一般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收入合计49270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898万元,增长25.5%。上级补助收入218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637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52万元;支出492707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344499万元,增长4.3%;体制上解支出33237万元,出口退税上解7315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29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672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160万元。收支平衡,年末无结余。

2、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基金当年收入64360万元,基金支出64360万元,收支平衡,年末无结余。

二、审计评价

2016年,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工作目标,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的落实,加快跨江发展,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优化和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实体经济转型发展以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开发区转型升级。认真贯彻“三去一降一补”要求,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及时兑现各类涉企优惠政策;强力推动民生工程建设。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落实,健全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制定《芜湖市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意见》,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针对上年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财政认真落实整改。2016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0.8亿元,财政往来款项目和规模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减少。相关部门也积极落实审计整改意见,整改情况已于去年1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报告,并同时向社会公告。

三、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统筹协调不到位,指标分配与项目细化衔接不够,财政分配机制需进一步完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切块”指标814477万元中,未能在当年6月底之前分配到具体部门和细化到具体项目的指标有379408万元,占年初“切块”预算的46.6%。10月份以后细化到部门和项目的预算指标有245714万元,占年初“切块”预算的30.2%。因指标下达滞后导致10月份以后下达的切块指标年终尚有结余7490万元。

2、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指标结余较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主要存在年中追加的部分省转移支付项目未及时分配。经对2016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等31个省转移支付项目进行审计抽查,发现31个专项中收文日期与指标下达间隔天数在30天之内的项目数18个,13个项目间隔天数超过30天,其中4个项目间隔天数达100天,分别占比41%和13%。2016年省转移支付指标中有279项指标26246万元,实际仅支出811.9万元,结余25434.1万元,结余率达96.9%。279项指标中执行率为零的指标有228项,金额达18174.4万元,占指标额的69.2%。指标下达的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政资金效益的及时发挥。

3、非税收入解库不足额,清缴不及时,财政收入的完整性需进一步增强。对市直38个单位40个非税收入待解户的审计调查发现,2016年末应缴未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合计为2408.2万元。市港航局应收芜湖金宝航运有限公司和无为县黄龙港埠有限公司拖欠货物港务费共计26.3万元,未得到及时清缴。

4、项目支出进度缓慢,执行率较低,预算执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一是年初预算安排的市专项中有部分项目指标执行率低于30%,金额达10336.9万元,实际支出760.2万元,占指标额的7.4%,结余9577万元。其中有162项指标执行率为零,金额达6326.2万元。二是切块预算中有376项指标执行率低于30%,金额为10600.4万元,支出621.9万元,结余9978.6万元。376项指标中有316项指标执行率为零,金额为6642.06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推进审计全覆盖,对纳入市直机关财务服务中心代理核算的87家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通过大数据分析进行了审计,并对“三公经费”进行了重点分析,87家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1626.4万元,下降31%。其中公务接待费563.6万元,下降15.5%;公务用车费926.2万元(公车费258.2万元,租车等费用668万元),下降34.7%;因公出国经费136.6万元,下降53.2%;审计结果表明,芜湖市“三公经费”总体得到有效控制,并取得明显成效。此外,从对集中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等共计10个部门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审计和市教育附加专项延伸调查情况来看,各部门预算执行总体基本到位,相关财务制度执行较好,项目经费发挥了应有绩效。但也存在以下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执行存在偏差。市交通运输局泰山路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项目因前期工作未实质启动导致财政预算安排27万元当年未发生支出,预算执行率为零。市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批复专项经费2801.8万元,支出2106.1万元,年末结余695.7万元,执行率为75.2%。其中:垃圾环卫设施以奖代补专项500万元,当年未执行;垃圾焚烧费专项结余112.9万元,数字化城管数字更新及部件在线采集专项结余43.5万元,专项经费支出执行不理想。

2、经费使用不规范,互相挤占现象时有发生。市交通运输局在预算安排的交通工程管理经费等10个项目经费中,列支了机关电话费、办公耗材费、绿化费以及印刷费等公用经费共计18.6万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项目经费之间互相挤占使用导致项目经费财政指标支出金额与账面支出金额不符。市城市管理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1.76万元为文明城市建设督察团购买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经开区财政2016年在其他应付款中将收回存量资金1425.5万元直接安排支出882.53万元。

3、往来账清理不到位,长期挂账金额较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末暂付款余额为7501.3万元,其中挂账三年以上的余额达831.5万元,长期得不到清理,尤其是原下属部分企业,改制时产生或遗留的往来款,已存在形成呆账、坏账的风险。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往来款中账龄5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8.2万元,“其他应付款”61.4万元,长期得不到清理,以前年度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也未得到落实。集中区管委会机关账户2016年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2242.4万元,期末余额2385.9万元;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3073.2万元,期末余额3169.5万元,均呈上升趋势。

4、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通过“以拨代支”方式支付药学会培训费5万元,委托聘请专家参与认证评估费2万元,缺少费用结算清单及相关附件。经开区2016年通过区建投公司支付信德置业紫金官邸税金234.2万元,代缴信德置业税务罚款500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暂存款中列支经费3.9万元。市环境保护局排污费专户预算支出均为财政直接支付,单位虽保留全部支付相关附件,但未实行严格的会计核算,原有车库已拆迁(资产已经移交宜居公司),未作相应财务和固定资产销账处理。

5、教育专项执行率低,资金效益发挥欠佳。一是部分教育专项工作考评滞后,预算结余较大,专项资金发挥效益不足。教育费附加预算结余7049.5万元,占比为27.4%。其中:基建专项结余3012万元,占比24.9%;教育装备专项结余2148.1万元,占比32.6%;其他19个项目结余1889万元,占比26.9%。结余最大的学前教育经费,由于该项考评工作11月份完成,导致当年此项预算1000万元没有形成支出(该项奖补资金2017年初完成拨付)。二是部分教育基建项目建设缓慢,未能按照预期计划完工或交付使用,缺乏政府性投资的时效性。2016年教育费附加基建预算12075万元,共计16个项目。未按政府投资计划要求竣工项目2个,即芜湖十一中学教学综合楼、音乐厅工程和芜湖市沈巷中学学生公寓、食堂消防设施改造及报告厅装饰工程;未启动项目1个,即第十一中学运动场建设项目。

四、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细化预算编制,理顺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权责,健全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财政管理体制。严格控制代编预算,并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对能明确归属部门的切块预算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确需代编的事项,应加快指标的分配下达。严格执行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规定,及时分解、下达预算指标,加强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的监督,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规范支出行为,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将预算执行和绩效作为财政监督的重要节点。明确各预算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将财政支出进度、支出绩效等情况作为考核部门内部控制指标之一,并将考核结果反映到预算安排中去,增强预算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预算安排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控制追加预算的规模,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中确需追加和调整支出的,由市有关部门、单位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市财政根据市政府批转要求提出审核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后办理预算调整和追加。

(三)加强非税管理,做到应缴尽缴,确保收入及时足额解库。认真加强专户管理,将非税待解户纳入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及时确认非税待查收入和预算收入,减少存放在非税待解户的存款规模。同时市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部门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促进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性、真实性。

(四)完善内控制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政管理规定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完善部门单位的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核算水平。加大对往来款项的清理,完善存量资金的使用程序。规范支出行为,杜绝“以拨代支”现象的发生。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严格遵守财政支出管理办法和核算规定。

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情况的意见

审计结束后,市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涉及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对今年的审计结果报告给予高度评价。针对反映的问题,决定由市政府督办室牵头,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分别下达被审计单位,实行挂号督办、销号管理。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芜湖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工作报告数据翔实、重点突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了芜湖市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支出执行率较低,非税收入汇缴不及时等值得重视的问题,为芜湖市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提高科学理财水平提供了重要参考,发挥了审计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杜绝屡查屡犯。

市政协十二届四十八次主席会议首次听取了芜湖市审计局《关于芜湖市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审计工作,希望审计机关严格依法、敢于亮剑、整合审计资源,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的审计监督,保障各项惠民、强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目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按照市人大、市政府的决议和整改部署,积极开展各项整改工作。全面整改情况将向市人大专题汇报。

芜湖市审计局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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