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全面开展“江鱼”禁售行动
本报讯(记者 程中玉 通讯员 王奕扬)连日来,芜湖县市场监管局在该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行动范围涉及青弋江、水阳江、青安江等多条长江重要支流。
开展“江鱼”禁售行动以来,芜湖县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印发《关于禁止“长江鱼鲜”及野生动物产品交易的通知》等材料,将有关政策及时传达给县内所有农贸市场主办方以及餐饮单位,要求签订回执承诺书,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江鱼”禁捕禁食禁售通知。同时加强对农贸市场等重点经营场所的检查,严禁任何形式的“江鱼”产品交易行为,督促水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严禁餐饮单位在餐饮场所内养殖、采购、烹制、销售“江鱼”产品,不得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店招诱导消费。
同时,芜湖县市场监管局通过注册登记系统,全面排查名称和经营范围涉及“江鲜”“捕捞”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加工销售企业,未发现含有“江鲜”或类似字样。县市场监管局还将开展逐一核查,对不合规企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强化对市场监管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把好市场准入关。
截至目前,芜湖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820余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3个、经营户1600余户,张贴发放禁售禁捕通知1600余份,发现捕鱼船只10条,清除涉“江鱼”店招32家、菜谱18家,并对3家餐饮单位服务人员推荐“江鲜”菜品行为进行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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